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启元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、全国政协委员袁爱平建言献策,推动民间借贷利率改革

启元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、全国政协委员袁爱平建言献策,推动民间借贷利率改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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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2020-08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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启元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、全国政协委员袁爱平建言献策,推动民间借贷利率改革

【概要描述】2020年8月20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“最高法”)发布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<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>的决定》并回答记者提问。最高法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听取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企业家代表、专家学者和金融监管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最新精神,决定对《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《规定》”)进行修改,主要有以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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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2020-08-20 20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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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20年8月20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“最高法”)发布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<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>的决定》并回答记者提问。最高法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听取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企业家代表、专家学者和金融监管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最新精神,决定对《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《规定》”)进行修改,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:一、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,依法确认和保护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;二、调整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,推动民间借贷利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;三、认真贯彻落实民法典,促进民间借贷规范平稳健康发展。

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、全国政协委员袁爱平律师在2019年3月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交了《关于修改<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>有关利率标准的提案》(以下简称“《提案》”),袁爱平律师在《提案》中就《规定》提出了两点建议:一是将民间借贷的利率与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利率直接挂钩,允许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一定幅度浮动。二是增加民间借贷利率弹性,改变“两线三区模式”,只设确认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一定幅度的为无效的标准。

  袁爱平律师的建议最终被最高法采纳。因中国人民银行在2019年8月发布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[2019]第15号—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形成机制的公告》,提出“各银行应在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,并在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定价基准”,最高法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决定: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,取代原《规定》中“以24%和36%为基准的两线三区”的规定,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,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。

  最高法对《规定》的修改大幅降低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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